|
投资者:
2008年上半年营口港向大股东增发了20000万A股,增发价是14.55元/股。可在中报中,归入资本公积的资本溢价为91525.53万元。不知道这是如何算出来的?如果我们就按14元/股(扣除手续费等一些费用后)计算,则资本溢价也在260000万元。
公司回复: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资产及相关业务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内部的业务合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有关业务合并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港务集团)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因此,公司本次购买港务集团的资产,以该等资产在港务集团的账面价值入账,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公司于2008年6月13日披露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08年5月31日止,公司收到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移交的泊位等资产净值3,916,299,622元,增加股本2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915,255,350元,其余部分以现金及负债形式支付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资本公积变动金额=股本溢价-(支付对价与账面价值差额)-独立财务顾问费
=(14.55-1)×200,000,000-(5,701,044,272-3,916,299,622)-10,000,000
=915,255,350元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