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实施二OO七年度派息方案,每10股派1.7元(含税)
2008-06-04 06:30:30
德美化工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1.53元)。 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10日,除息日为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