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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月16日召开,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油墨、皮化业务的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出售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油墨化工有限公司58%股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何国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本次股权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四、通过了《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了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第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届次将由董事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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