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与中达股份互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