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9日、21日以及5月27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1998年1月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事,对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和公司提起诉讼”有关事宜的董事会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定于2004年7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 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且公司在该事项中不存在过错,不存在经济赔偿责任,因而不论其结果如何,均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