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0日、21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1998年1月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事,对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和公司提起诉讼”有关事宜的董事会公告。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04年5月20日开庭审理此案,但目前尚未开庭,具体时间需等候通知。 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且公司在该事项中不存在过错,不存在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