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随着公司对轮胎生产投资的不断增加,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规模得到了迅速 地扩大,橡胶轮胎的销售收入在公司总销售收入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轮胎作为公司培育的新 的利润增长点,其发挥的作用已得到了良好地体现。 橡胶轮胎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相当规模的电力、蒸汽等能源供应。公司原有自我配套的热 电设施产能有限,企业在当时没有能力更新改造设备,并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和环保的有关要 求于2002年6月停止使用,改由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汽。一年多的实践证明: 企业的生产配套项目受制于外部,对企业的正常生产是非常不利的。一是外部供汽是否正常将 直接影响企业产品的质量;二是外部集中供热的价格明显高于企业自备设施的供热成本;三是 外部供汽不便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环节多,协调困难,很难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为此,青岛双 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认为,在公司生产快速发展并具备了相当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建 设完全为企业自身生产配套的热电设施。考虑到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胶南市泰山 东路厂区的热电站离公司轮胎生产区相近,而且其主要供热对象就是双星轮胎公司,经与易通 热电公司协商,同意以200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帐面价值15307万元的土地,建筑物、 机器设备等按重置成本法评估值1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分析论证认为,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收购胶南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该项资 产后,将使双星轮胎公司生产成本中的电力和蒸汽的价格由原来的市场销售价格减为成本价格 ,有利于双星轮胎公司较大幅度地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预计本次资 产收购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