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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比特:重大事项公告的补充公告
2003-12-26 06:48   


股票代码:000621    股票简称:*ST比特     公告编号:2003-49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二中民保字第11111号《
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本公司在上海开户的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两个银行账户及
海口世贸东路2号E幢1508室房产。上述裁定书送达后已经开始执行。有关公司在上海开户的银
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已于200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作过披露。
    本次裁定的申请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被申请人为北京市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华能租赁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称,由于"被申
请人北京市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到期借款未还,被申请人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被申请人宁波华能租赁有限公司未依约履行担保义务。""申请人于2003年11月19日向本院
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本院对三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019.796万元的财产予以诉
前保全。"法院予以支持。本公司为北京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已于2003年8月28
日和2003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作过详细披露。
    根据《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则公司有被
起诉的可能。本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各方协调,尽快促成上述问题的妥善解决。
    本公司将积极关注本事项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最新进展。
    由于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两个在上海地区开户的银行账户遭到冻结,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已
受到严重影响。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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