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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2003-12-23 08:48   

  中小企业是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就业压力,而且是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生力军,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试验田,并推动了各类要素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在经济转轨阶段,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申请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但资产状况尚可。以工商银行为例,其贷款的中小企业以亏损居多,占52.7%;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4.2%,流动比率为153%,说明企业债务不重且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但存货占流动资产的30.4%,速动比率92.3%,说明企业产品积压及材料筹备负担较重,影响资金流动。

  2.贷款结构不尽合理。调查表明,国有及集体中小企业的贷款户数和余额分别占统计样本总额的62%和83%,而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和其他性质企业的贷款户数和贷款余额分别占38%和17%。贷款明显向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倾斜,对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贷款不足。

  3.贷款增量不足。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滞后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致使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难以申请到贷款,出现中小企业所获银行贷款增量趋缓的局面。

  4.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存在较大的地区差距。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很不均衡,东南沿海较为发达,内地、东北地区相对滞后,与之相应的,地处东南沿海的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要好于内地和东北地区。

  5.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极为困难。即使在一些工业化国家,中小企业也很难直接从资本市场取得发展所需资金。虽然香港的二板市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但真正能借助其获取资金的中小企业毕竟是少数。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尚处于逐步成熟阶段,中小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可能性相当有限。

  二、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可以看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专门的资金供应渠道。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重点扶持效益好的大企业,银行贷款权力上收、严格贷款条件,使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进一步加剧。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因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而无法得到贷款。一些在小城市或县城的中小企业,申请一笔数额较大的贷款需要往返省城多次,这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降低了效率。

  2.缺乏贷款担保或保险制度。近年来,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监管,大幅度减少了信用贷款数量,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弱,很难有足够的抵押品,更没有人为其提供担保,因此难以获得贷款。

  3.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措施。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难,获得优惠贷款几乎更不可能。不仅如此,有些银行以中小企业实力弱、信誉度差为理由,在放款时还附加一些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如放款时扣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抵押",等等。

  4.没有统一的政府机构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如没有专门培训中小企业经营者的机构,没有专门供中小企业使用的创业中心,政府在管理中小企业中无法可依,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是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首要一步。

  1. 构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

  首先,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与中小金融机构是天生的合作伙伴,他们在发展背景、产权设置、经济目标、经营特征等诸多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些构成了双方建立和发展业务关系的基础。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尚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因此可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的中小企业银行,专门扶植中小企业发展。

  其次,建立中小企业基金。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可建立三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基金。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信用进行保险与再保险。二是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资助、技术创新和风险经营、中小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科技成果产业转化、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和对中小企业社会化体系的资助等。三是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加入金融互助基金的中小企业,只需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

  第三,发展票据业务和同业拆借。中小企业对票据贴现和同业拆借运作相对比较熟悉,应大力发展票据和同业市场,这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市场的效率。同时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发行的商业票据提供承兑担保,但必须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进行严格评估。

  第四,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方面,银行可考虑采用英美银行"透支账户"管理方式,即给账户合格的申请者一个可透支额度(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并根据情况发展调整这种额度。这种方式不仅可扩大银行的贷款业务,而且有助于控制或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风险和管理成本。同时银行可凭借其在信息、人才与管理方面的条件与优势,在市场信息、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和帮助其成长。

  第五,加强整合,建立银企之间新型的战略伙伴关系。创造中小企业与中小金融机构之间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中小企业与中小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对中小企业来说,要遵循社会共有的法律与信用制度,履行借款还本付息的责任与义务;对中小金融机构来说,要从自身内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自觉注意防范经营风险。

  2.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缺少有效的担保,是中小企业缺乏金融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快有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的立法。各国担保计划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对中小企业担保计划的扶持应体现在立法上,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时,政府的作用应体现在为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贷款计划的商业化运作,而不应该过多地干涉担保计划的具体运作。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关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法律或规定。

  其次,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政府分级担保体系。为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可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担保制度。中央重点对一些特殊项目和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地方政府可参照中央政府的做法,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确定地区扶持重点。同时担保机构应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

  第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基金的来源可通过注入部分财政资金或向社会发行债券来解决,也可由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成。基金的功能是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对中小企业信用提供保险和再保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四,正确处理信用担保计划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为防止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同时又提高担保机构的经济效益,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应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担风险的机制。可以考虑,信用担保机构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而商业银行承担20-30%的剩余风险。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还应该与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保持独立,否则,商业银行将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运作。

  3.构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

  首先,要大力发展以股票融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所谓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是指国内主板市场及二板市场,借助海外及香港地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所组成的适应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结构以及不同行业特点的开放的、网络式的资本市场组合。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开辟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发展。

  其次,规范地方性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在中小企业以股份制为企业制度模式的条件下,股权流动与股份转让是股份制企业内在机制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一个为股权流动和转让而设立的市场,这个市场就是证券场外交易市场。政府应将原有资源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进入标准、发行和交易制度,加强监管,为经营条件和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各类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规范发展证券场外交易市场。

  第三,为中小企业开辟债券融资渠道。在我国的《公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不能参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但其中的许多规定却给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设置了障碍。如《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发行债券的股份公司的资产净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净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这充分显示出债券市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倾斜。当然,这也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用,财务状况不佳等现实情况有关。但对中小企业中一批成长性强、资产结构合理、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应该允许它们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和债券资信评级的基础上发行短期企业债券。

  第四,发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在众多的中小企业中,有许多无论在创业板市场还是在二板市场上市,其条件都不具备,但仍存在融资需求,创业投资基金就是这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高科技企业获得创业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


    作者:浙江万里学院 周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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