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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出台产业发展鼓励政策——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002-03-20 10:38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财政投入6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全面提高西安高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中国西部科技创新城”的建设步伐。 ——创建中国APEC科技工业园创新技术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在西安高新区内设立研发中心,管委会对研发中心实行房价(房租)补贴政策。高新区独立核算的研发中心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的研发中心,享受免征和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进口所需的科研设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研发经费增幅在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缴所得税。 ——发展软件产业,建设中国最大软件加工出口基地。西安高新区决定,区内软件企业的系统集成项目可按30%的比例核算软件销售收入,享受软件产业有关优惠政策。对于海外留学人员在区内创办软件企业的,管委会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创业基金资助。鼓励企业进行CMM认证,高新区财政按以下标准予以资助:2级10万元、3级20万元、4级30万元、5级40万元。 ——鼓励全国各地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总部和地区分部入驻西安高新区,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对相关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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