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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或遗漏, 本公司当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津汽车 股票代码:0927 股本总额:1,450,158,200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1999年7月27日 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可流通股本:21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777万股
一、要 览 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津汽车 股票代码:0927 股本总额:1,450,158,200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1999年7月27日 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可流通股本:21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777万股 二、绪言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编写, 旨在向投资者披露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公司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69号文批准, 本公司已成功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7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4023万股。经本公司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61 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17777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 1999年7月27日(星期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天津汽车”,股票代码“0927”。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4023万股A股自本次流通股上市之日起两个月后上市流通。 本公司已于1999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重复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 确信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愿就本公告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Automotive Xiali Co., Ltd. 2、法定代表人:纪学 3、公司成立的日期: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4、注册资本:145015.8万元 5、公司注册地及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5号 6、联系人:张洪生 买宏君 7、联系电话:022-23132414,23132416 8、经营范围:轿车、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内燃机配件的制造及售后服务,高科技产品的开发、 研制及生产。 9、所处行业:汽车 (二)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134号文批准,由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公司)独家发起,在对其下属的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天津市内燃机厂、天津市汽车研究所进行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199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上述三单位经重组、评估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后的净资产164287.76万元按75%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123215.82万股,于 1997年8月28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天汽集团公司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体改委批准,于1995年11月在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获授权经营其所属企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并被列为全国10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120 家企业集团之一。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69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成功地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7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402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00元/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145015.82万元。1999年7月8日,本公司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四、股票发行与承销 (一) 股票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 21800万股 其中:上网发行 17777万股 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 4023万股 发行价格:6.00元/股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中签比率:1.734892% 募集资金总额:130,800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2657.1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12元/股 发行市盈率:15.50 倍(加权平均) 16.76 倍(全面摊薄) 持有1,000股以上(含1,000股)的户数:94,731 (二) 股票承销 本次发行的21800万股社会公众股已全部由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认购, 承销团成员包销的股票数量为零股。 (三) 验资报告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对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6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所募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均为人民币1,232,158,200元。股份公司此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21,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8,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6,571,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1,429,00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1999年7月7日止,股份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1,429,000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218,000,000元, 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063,429,000元。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克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景宜青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 纪学 先生,65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正高级工程师。于1951年至1954年8月先后在北方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和天津大学学习。1954年8月至今,曾在天津汽车制配厂(后改为天拖)、天津农机汽车公司、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干部、科长、处长、副经理兼总工、经理兼总工、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黎信聪先生,62岁,中专学历,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曾在天津市汽车运输公司修理厂、天津市汽车制造厂、天津市汽车发动机厂、天津市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计划员、副科长、科长、副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陈先平先生,51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曾在天津市农机汽车公司、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干部、副科长、处长、副总经理等职。 现任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董懋勋先生,4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在天津市内燃机厂、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工作。历任生产调度员、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副处长、处长、副厂长、厂长等职。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付国瑞先生,53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政工师。曾在天津点火线圈厂、天津农机汽车公司、 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内燃机厂工作。 历任干部、副部长、处长、部长、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赵志杰先生,4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在天津市内燃机厂工作,历任组长、团委干事、 团委副书记、副主任、支部副书记、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洪生先生,55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在天津汽车滤清器厂、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干部、工会副主席、主任、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杨祝年先生,5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在天津市东方红拖拉机厂、天津市橡胶密封件厂、天津市汽车装具厂、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市汽车研究所工作。历任科长、 副厂长、厂长、副处长、处长、所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延东先生,4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在天津市内燃机厂、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二)监事 孙嘉钧先生,58岁,中共党员,中专学历, 高级政工师。曾在天津市点火线圈厂、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市汽车制造厂、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工作。历任干部、副科长、副处长、副部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尔健先生,54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在天津市内燃机齿轮厂、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天津市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市汽车研究所工作。历任干部、副经理、处长、副所长、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韩俊明先生,5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高级政工师。曾在天津第三电器开关厂、天津市内燃机厂工作。历任干部、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巫国芳先生,55岁,中共党员,中专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在天津工业会计学校、天津拖拉机制造厂、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干部、副处长、副总会计师、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四)董事、监事和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设立 (一) 1997年8月28日, 由天汽集团公司发起设立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成功发行21800万股A股,并于1999年7月8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工商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变更登记时间:1999年7月8日 注册资金:145015.8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学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5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307189 (二)本公司于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的有关事项。 七、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企业 1、天汽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84.97%的股份。 2、天汽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除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受托代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夏利牌轿车外, 其他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可分为以下两类: (1)为本公司提供原材料采购、零部件供应、进出口及后勤等服务的企业主要有: 天津汽车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 天津电装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天津爱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天津市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天津市汽车灯厂 天津市汽车暖风机公司 天津市汽车桥有限公司 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天津客车桥有限公司 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天津津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市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天津津住线束有限公司 天津华狮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天津国华塑胶有限公司 天津阿斯莫汽车微电机有限公司 天津津邦汽车车身附件有限公司 天津津福汽车塑料有限公司 交通器材厂 天津汽车车轮厂 天津汽车电器厂 (2)本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 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专用汽车厂 (二)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本公司之独家发起人天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关联交易: 1、物资供应 本公司成立前, 天津市微型汽车厂生产所需的部分板材由天汽集团公司下属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 这是因为大宗采购能够享受到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及其他便利。本公司成立后,为能继续享受这些优惠及便利, 仍继续委托供应公司采购部分板材。如果供应公司为本公司采购板材的价格高于本公司自行采购的价格, 本公司有权终止委托。1996、1997及1998年本公司委托供应公司采购的板材金额分别为14,693.8万元、14,144.7万元和10,650.0万元。 2、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委托进出口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以期进出口公司在进出口业务方面的资格、许可、经验、声誉等能为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带来经济利益。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代理手续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合同价款的1-3%, 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1996、1997及1998 年本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金额分别为3632.4万美元、2951.3万美元、5440.2万美元。 3、配套产品供应 本公司根据生产需要, 向天汽集团公司的有关下属企业购买配套产品。本公司向天汽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购买配套产品的品种范围原则上维持在本公司成立之前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和天津市内燃机厂向天汽集团公司购买配套件的范围。天汽集团公司负责促使下属企业按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格的配套产品,并根据本公司生产需要,逐步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因该配套产品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事故, 本公司有权对相关的配套企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并且可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本公司向天汽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采购配套件按下列顺序共同确定价格:A、国家指令价或指导价;B、市场价格水平;C、进口件价格;D、生产企业的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价格(根据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平均价格水准决定)。核定价格的过程中, 本公司有权参与审核配套企业的财务资料,核定成本。 天汽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向本公司提供配套件的价格不应高于向任何第三者的供货价格。如果高于本公司在市场上可得的同类同质量的价格, 则本公司有权停止向其订货。当不因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而由于市场因素,本公司的整车降价时, 天汽集团公司的下属有关配套企业应相应调整其产品价格。本公司与各配套企业通过签订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1996、1997及1998年本公司从关联公司购买的配套零部件金额分别为136,684.2万元、172,051.0万元和196,001.5万元。 4、发动机购买交易 根据各自生产需要, 天汽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主要是华利汽车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购买内燃机制造分公司生产的发动机; 本公司向天汽集团公司和日本丰田公司的合资企业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发动机。上述发动机的购买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条件进行交易。1996、1997及1998 年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发动机的数量与金额如下表: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销售数量(台) 57,555 56,201 51,420 销售金额(百万元) 400 366 313 5、技术服务 本公司下属的产品开发中心向天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偿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B、引进产品的消化吸收、产品工艺设计;C、计量、标准化、质量监督服务;D、信息服务;E、管理、咨询等服务。产品开发中心在提供有关技术服务时,根据《技术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技术合同,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确定有关交易条件。1996、1997及1998年产品开发中心向关联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分别为128.3万元、130万元和52.2万元。 6、产品销售 本公司委任销售公司为夏利轿车的经销代理商, 销售公司为本公司代销夏利轿车,并负责为用户提供服务。双方已就有关产品销售事项签署了《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协议》。销售公司按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提取佣金和费用(提取比例1997年为4.5%,1998年以后为4%), 在销售公司实际对外销售前,夏利轿车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销售公司始终保持零库存。同时, 本公司已与天汽集团公司签订了《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产权收购初步协议》,计划在上市后两年内收购销售公司51 %股权。1996、1997及1998年本公司委托销售公司销售的夏利轿车的数量及金额如下表: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销售数量(辆) 78,828 94,925 99,834 销售金额(百万元) 4,477 5,397 5,283 7、住房服务 在改制重组过程中, 组建本公司的三个主体单位天津市微型汽车厂、天津市内燃机厂和天津市汽车研究所的企业产职工住房800间,已于重组基准日1997年4月30日予以剥离,由天汽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本公司职工向天汽集团公司租赁使用这些住房, 并享受天汽集团公司提供的住房服务。本公司已与天汽集团公司签署了《住房服务协议》。 8、商标许可使用 本公司成立后, 经注册的“夏利”系列商标和“天内”商标归天汽集团公司所有,1999年初“夏利”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本公司已与天汽集团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关于修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上述协议规定,本公司将在制造、销售轿车产品和提供相关的服务时独占使用天汽集团公司拥有的“夏利”系列商标, 在制造、销售发动机等时独占使用天汽集团公司拥有的“天内”商标(“天内”系列商标在重组前属于天津市内燃机厂所有,重组时转让予天汽集团公司,目前, 已办理转让手续)。在提供其他产品和服务时, 本公司有非独占使用“夏利”和“天内”商标的权利。授权使用为无偿使用。本公司使用商标的期限与天汽集团公司的商标使用权期限一致,商标使用权有效期届满, 天汽集团公司应提前申请续展,并继续许可本公司使用。 八、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 上市前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123,215.82 84.97 2、可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21,800 15.03 合计 145,015.82 100 (二)本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3215.82 84.967 2、基金汉盛 1000 0.690 3、基金金泰 363.3333 0.251 4、基金裕阳 363.33 0.251 5、基金裕隆 363.33 0.251 6、基金开元 363 0.250 7、基金泰和 360 0.248 8、基金景宏 360 0.248 9、基金兴华 300.0067 0.207 10、基金普惠 200 0.138 10、基金安顺 200 0.138 九、公司财务会计资料 以下资料摘自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本公司会计报表及附注。审计报告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 31日和199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6年度、1997年度和1998年度的利润表及1998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我们抽查了有关会计记录和凭证,并完成了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1996年度、1997年度和1998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1998年度的现金流量,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克 景宜青 一九九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注释 (本注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一)编制基准 1、会计报表假设本公司于1996年1月1日已按成立后之架构存在而编制。 2、本公司成立前之会计报表是在纳于该架构的微型厂、天内厂和汽研所的报表的基础上经过剥离少量非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费用而编制。 所剥离费用系根据所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实际发生的折旧及维护等费用直接确认。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帐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会计制度 本公司1997年8月1日之前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7年8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本公司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了调整。 4、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 会计报表系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 除集团公司所投入资产与负债按上文第一、4节所述的评估结果于1997年8月1日记帐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业务的折算 对于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 以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记帐。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汇兑损益(已被资本化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 集团公司所投入固定资产及按上文第一、4节所述的评估结果入帐。本公司外购或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以预计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并预留残值3%至5%。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15年至40年 机器设备 6年至18年 运输设备 5年至16年 其他设备 4年至10年 维修及保养费用与出售固定资产所产生之盈亏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在建工程包括工程直接成本、建设期间在建工程借款利息和相关的汇兑损益,在建工程成本于工程完成时结转入固定资产并同时终止相关利息及汇兑损益之资本化。 8、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年期50年平均摊销。 9、开办费 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10、长期待摊费用 一般性长期待摊费用按10年平均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中的模具分3年摊销,第一年摊销50%,第二、三年各摊销25%。 11、长期投资 对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20%以上及50%以下、或虽投资不足20%但对该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50%以上的企业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2、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 购入原材料以买价加运输、装卸及保险等直接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在产品及产成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经适当分配的间接生产费用。 成本及按加权平均法计入各项产品。低值易耗品于投入使用时一次计入生产成本。 13、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是分析了帐龄、销售回款状况等各种有关因素,在认为有必要时提取。 14、销售确认 销售收入以与产品所有权相联系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 本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产品的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销售收入。 15、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及按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并就产生永久性差额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入及支出项目因税务上及帐目上计入不同期间而产生的时间差异, 如在税项上有重大影响并有可能在可见将来确定为税务负债或资产时,则在帐目中采用负债法入帐。 16、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入当期损益。 17、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包括与研究相关之员工费用、折旧及材料费用等,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报表数据说明 1、货币资金 1998年12月31日 外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 58,736 美元29 238 银行存款合计 58,974 现金 37 合计 美元29 59,011 2、应收票据 出票日期 到期日 1998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98.11.26 99.05.26 2,0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2.18 99.05.20 2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0.30 99.04.29 1,0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1.25 99.05.24 1,0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2.23 99.06.23 5,0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2.04 99.06.04 5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2.03 99.06.03 3,000 银行承兑汇票 98.09.29 99.03.29 1,500 银行承兑汇票 98.12.18 99.05.20 900 合计 15,100 应收票据均为无息承兑票据,且无任何抵押。 3、应收帐款 本公司之应收帐款主要为应收其关联公司之销售货款,当中并无应收集团公司的金额。对于应收其他关联公司的款项则详见下文第四、27节。 帐龄 199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03,015 1-2年 11,402 2年以上 1,402 合计 1,515,819 4、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主要为帐龄在1年以内的为进口四缸发动机的预付款。预付帐款中并无预付集团公司的金额及重大的预付其他关联公司的金额。 5、其他应收款 帐龄 199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8,720 1-2年 11,225 2年以上 734 合计 20,679 项目 1998年12月31日 周转金 5,200 职工个人 2,444 租赁费 3,600 进口散件 2,586 其他 6,849 合计 20,679 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集团公司的款项。 6、待摊费用 项目 1998年1月1日 本期摊销 1998年12月31日 低值易耗品 7,539 5,081 4,758 其他* 5,681 7,993 6,218 合计 13,220 13,074 10,976 *待摊费用之其他项目中包括于1994年1月1 日存货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213,000元,该进项税于1994年起分6年抵扣应交增值税额。 7、存货 1998年12月31日 原材料 270,392 在产品 14,105 产成品 548,785 自制半成品 60,119 低值易耗品 24,744 合计 918,145 8、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法定 本公司所 主营业务 1998年 代表人 占比例 12月31日 天津市微型汽车工贸中心 天津市 人民币2,353万元 穆瑞宽 100% 服务、批发 23,530 零售、制造、加工 天津市天内科工贸公司 天津市 人民币1,066万元 赵永昌 100% 服务、批发 10,660 零售、制造、加工 天津市津河电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 375万美元 中山猛 40% 生产、销售 12,044 汽车保险盒及相关部件 46,234 由于本公司的两间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微型汽车工贸中心及天津市天内科工贸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均低于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文件规定的重要性标准,故不将两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此外,本公司对天津市津河电工有限公司的投资只占其注册资本40%,且不具有实际控股权,因此也不列入合并范围。 由于有关被投资企业的帐目对本公司整体帐目之影响并不重大,故有关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9、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1998年1月1日 982,919 2,328,054 25,917 24,821 3,361,711 本期增加 45,424 55,617 1,013 884 102,938 本期减少 0 905 674 0 1,579 1998年12月31日 1,028,343 2,382,766 26,256 25,705 3,463,070 累计折旧 1998年1月1日 108,324 710,952 9,276 11,391 839,943 本期增加 35,107 222,853 3,374 2,666 264,000 本期减少 0 547 525 0 1,072 1998年12月31日 143,431 933,258 12,125 14,057 1,102,871 净值 1998年12月31日 884,912 1,449,508 14,131 11,648 2,360,199 1997年12月31日 874,595 1,617,102 16,641 13,430 2,521,768 10、在建工程 1998年12月31日 基建项目 43,066 工程往来 10,552 合计 53,618 10.1、基建项目明细变动表 工程名称 1997年 本期 本期结转 1998年 12月31日 增加 固定资产 12月31日 天津夏利十五万辆扩建零星工程 36,646 9,641 35,516 10,771 夏利五万辆填平补齐工程 27,537 3,698 26,954 4,281 夏利轿车产品改进项目(车身部分) 38,617 436 39,053 0 改建发动机小件机械加工综合车间 5,151 16,403 21,075 479 购房预付款* 17,043 841 0 17,884 其他零星工程 6,424 16,295 13,068 9,651 合计 131,418 47,314 135,666 43,066 *有关款项为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位于天津市南京路355号的“天津科技大厦”办公用房的预付款。 10.2、基建项目明细表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天津夏利十五万辆扩建零星工程 已基本完工 国家计委计机转[1994]899 自筹及借款 夏利五万辆填平补齐工程 已基本完工 津计工业[1995]352号 自筹 11、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原值 1998年1月1日 291,574 本期增加 0 1998年12月31日 291,574 累计摊销 1998年1月1日 2,430 本期摊销 5,832 1998年12月31日 8,262 净值 1998年12月31日 283,312 1997年12月31日 289,144 土地使用权乃由集团公司按上文第一.4节所述的评估值投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按其年期50年平均摊销,其于1998年12月31日的剩余摊销年限为48年。 12、开办费 开办费 原值 1998年1月1日 5,194 本期增加 0 1998年12月31日 5,194 累计摊销 1998年1月1日 545 本期增加 1,039 1998年12月31日 1,584 净值 1998年12月31日 3,610 1997年12月31日 4,649 13、长期待摊费用 用水用电权 模具 合计 原值 1998年1月1日 95,141 141,240 236,381 本期增加 0 107,299 107,299 本期减少 95,141 0 95,141 1998年12月31日 0 248,539 248,539 累计摊销 1998年1月1日 3,442 29,425 32,867 本期增加 55,908 55,908 本期减少 3,442 0 3,442 1998年12月31日 0 85,333 85,333 净值 1998年12月31日 0 163,206 163,206 1997年12月31日 91,699 111,815 203,514 根据本公司于1998年8月10日与集团公司所签订之协议,本公司将原有之用水用电权等按其于1998年1月1日之帐面净值转让与集团公司, 而有关资产于其后仍由集团公司无偿给予本公司使用。 14、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均为人民币银行借款, 有关借款之年利率约为7.6%至8.7%,并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15、应付帐款 帐龄 199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932,688 1-2年 51,445 2年以上 6 合计 984,139 应付帐款中无应付集团公司的款项。对于应付其他关联公司的款项则详见下文第四、27节。 16、应交税金 1998年12月31日 增值税 50,053 消费税 22,504 其他税项 5,092 合计 77,649 (a)所得税 本公司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增值税 本公司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 其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本公司购买原材料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c)消费税 本公司夏利轿车的销售收入适用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率依夏利轿车的汽缸容量而定,汽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税率为3%;汽缸容量在1000-2200毫升之间的税率为5%。本公司在有关审计期间主要生产及销售汽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之轿车。 (d)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及3%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7、其他应付款 帐龄 199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47,908 1-2年 132,212 2年以上 1,153 合计 281,273 项目 1998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 157,293 租金 15,509 职工教育费 9,383 水电费 5,060 工会经费 9,069 关税 6,570 工程款 9,363 其他 69,026 合计 281,273 *该金额主要为尚未支付与集团公司的借款利息及股利。 18、预提费用 项目 1998年12月31日 关税 4,570 水电费 3,310 租金 1,184 合计 9,064 19、长期借款 1998年12月31日 银行借款 200,460 股东借款 1,407,836 合计 1,608,296 减:一年内到期之借款 200,460 长期借款合计 1,407,836 19.1、股东借款为集团公司借给本公司用于本公司夏利轿车十五万辆扩建工程、新增五万辆技术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借款,其年利率约为8%。 19.2、银行借款: 于1998年12月31日之银行借款均为人民币借款, 余额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人民币(千元) 到期日 年利率(%) 担保或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194,000 99/12/20 10.53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6,160 99/1/31 7.11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300 99/3/16 9.36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00,460 20、股东权益 项目 1998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股本 1,232,158 1,232,158 资本公积金 410,720 410,720 盈余公积金 72,589 12,276 未分配利润 0 0 合计 1,715,467 1,655,154 20.1、股本 1997年12月31日和1998年12月31日的股本金额为集团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1,232,158,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国有股份,有关股本之投入业经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20.2、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乃集团公司投入本公司之净资产评估值与所折股本之差额。 20.3、未分配利润 1998年1月至12月 1997年8月至12月 本期税后利润 402,083 81,83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0,208 8,184 提取公益金 20,105 4,092 可供分配利润 341,770 69,560 减:分配股利 341,770 69,560 未分配利润余额 0 0 按适用于本公司的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税后利润须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 当法定公积金累计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5%至10%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利。 根据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决议, 一九九八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全部分与集团公司。 21、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类别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TJ7100PT 1,649,512 1,451,297 1,917,502 两厢普通型夏利轿车 TJ7100UPT 2,222,512 1,823,942 1,232,704 三厢普通型夏利轿车 TJ7100 82,008 763,078 990,681 两厢基本型夏利轿车 TJ7100U 587,809 1,161,577 335,988 三厢基本型夏利轿车 TJ7100UH 120,075 198,043 223 三厢豪华型夏利轿车 TJ7130UA 621,170 0 0 三厢四缸夏利轿车 发动机 313,416 366,599 400,980 其他 92,271 31,629 25,450 合计 5,688,773 5,796,125 4,903,528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消费税 166,892 161,329 135,0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0,298 29,699 26,729 教育费附加及其他 17,349 12,716 11,455 214,539 203,714 173,245 23、财务费用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利息支出 230,042 295,751 318,733 利息收入 (1,523) (6,829) (3,913) 汇兑损益 1,753 11,278 (677) 银行手续费 154 187 635 合计 230,426 300,387 314,778 24、其他业务利润 项目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夏利轿车零配件销售收入 1,239 51,053 11,027 废品销售收入 2,842 3,037 1,995 大五金销售利润 (242) (243) (5,749) 其他 293 1,338 (1,203) 合计 4,132 55,185 6,070 25、补贴收入 本公司生产的TJ370Q发动机被认定为1994 年国家新产品,1996年度的补贴收入系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94)财税字088号文件及财政部驻天津监察署颁布的(96)财驻津退字178号文件,退还本公司1995年度已缴纳的与TJ370Q发动机有关的增值税。 26、所得税 由于上文第一、5节所提及的评估增值分别对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5个月及截至1998年度增加的折旧及摊销费用人民币70,574,000元及人民币140,129,000元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 故本公司已就有关项目对此期间应交所得税额之影响作出调整。此外, 因时间差异而引起的递延税项对本公司的影响并不重大,故在帐目上并无作出拨备。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的应交所得税上缴集团公司, 由其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8]61号文件《关于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自股票发行之月起,对其按33%比例上交的所得税实行部分返还的办法, 返还后本公司的实际税负为15%。 27、关联企业交易及往来 在正常业务情况下, 本公司之产品主要销售给其关联公司, 而其部分原材料及零部件也从关联公司购入。有关交易之价格制定原则为: 1、与天津市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销售公司’)订定整车之定价政策所考虑因素: (i) 国家指导价 (ii) 国产化程度 (iii) 系统内各内配企业成本的变动情况 (iv) 其他品牌轿车之价格升降 (v) 市场供求情况 (vi) 按本公司于1998年4月15日与销售公司签订之经销协议条款,从1997年1月1 日起本公司与销售公司就夏利汽车所订定之销售结算价格需能使其就夏利汽车的销售有合理的销售利润 2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系以下列因素为定价基础: (i) 原材料市场变化 (ii) 整车价格调整 (iii) 日本同类产品比价 (1)本公司于下述期间与关联方进行了下列的重大交易: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 5,640,208 5,762,761 4,798,614 其中: 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 5,283,086 5,397,937 4,493,299 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14,030 20,460 31,330 天津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223,154 264,847 218,355 天津专用汽车 117,667 74,447 55,628 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零部件 2,066,515 1,861,957 1,513,780 其中: 天津汽车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106,500 141,447 146,938 天津电装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95,992 66,049 77,331 天津爱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118,379 94,275 2,721 天津市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89,930 88,562 89,492 天津市汽车灯厂 56,149 54,176 29,494 天津市汽车暖风机公司 62,556 65,731 56,478 天津市汽车桥有限公司 111,686 66,846 50,210 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341,084 399,065 338,735 天津客车桥有限公司 139,430 147,520 102,742 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254,903 226,461 210,303 天津津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77,517 64,015 21,270 天津市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52,581 83,932 35,809 天津津住线束有限公司 31,344 30,588 10,385 天津华狮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42,869 34,772 40,998 天津国华塑胶有限公司 18,980 26,148 31,931 天津阿斯莫汽车微电机有限公司 34,413 33,323 34,735 天津津邦汽车车身附件有限公司 25,690 18,915 0 天津津福汽车塑料有限公司 60,674 41,000 28,959 交通器材厂 23,628 24,554 27,050 天津汽车车轮厂 43,583 30,720 35,197 天津汽车电器厂 31,295 35,214 37,384 支付集团公司借款利息 112,972 159,230 157,962 支付集团公司商标使用费 0* 1,806 0 支付集团公司购房预付款 841 17,043 0 向集团公司转让用水用电权 91,699 0 0 向集团公司购入固定资产 128,374 0 0 *按1998年8月10日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就商标使用权所签订之合同,从1998年1月1日起, 股份公司可无偿使用有关商标。 (2)关联往来 项目 1998年12月31日 应收销货款 1,513,694 其中: 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 1,304,776 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25,432 天津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75,107 天津专用汽车厂 108,379 应付购货款 216,666 其中: 天津汽车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10,740 天津电装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33,542 天津爱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46,968 天津市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27,998 天津市汽车灯厂 756 天津汽车暖风机公司 710 天津市汽车桥有限公司 491 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783 天津客车桥有限公司 783 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294 天津津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0 天津汽车制动器厂 136 天津津住线束有限公司 892 天津华狮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1,246 天津国华塑胶有限公司 48 天津阿斯莫汽车微电机有限公司 687 天津津邦汽车车身附件有限公司 425 天津津福汽车塑料有限公司 636 交通器材厂 893 天津内电机厂 23,029 天津汽车车轮厂 7,853 从集团公司借款 1,407,836 应付集团公司 157,293 28、资本性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委托模具、焊接夹具等采购及承建部分工程项目协议书》, 本公司委托集团公司承建夏利轿车产品改进(车身局部换型)工程,夏利轿车产品改进相关的CKD油漆车间工程,改建内燃机生产辅助车间工程, 锅炉更新及采暖管网改造项目等。上述工程项目预计工程总成本为人民币2.16亿元。 截至199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按照工程决算成本人民币1.28亿元购入已完工的夏利轿车产品改进(车身局部换型)等工程,余下工程项目0.88亿元将于有关工程完工后或在股票上市后适当时候按照工程决算成本将其购入。 除上列协议之承担外,本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另为购置固定资产作出约人民币1,300万元之资本性承担。 29、退休福利 根据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本公司参与一项由天津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所管理之退休金计划,按照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20%计提社会养老保险并上缴。支付社会养老统筹保险的费用于发生时自损益表中列支。此外, 公司还按照员工工龄、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作为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补充。该等补充费用对本公司有关期间的利润及本公司于 199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30、或有事项 本公司于1998年12月31 日并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流动比率 1.08 1.02 0.84 速动比率 0.72 0.68 0.49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4.40 5.64 6.21 存货周转率(次) 5.18 5.46 5.83 资产负债率(%) 69.71 69.94 89.10 净资产收益率(%) 23.44 30.22 111.92 每股税后利润(元) 0.33 0.41 0.42 注:1、每股税后利润是按本次发行前的股本123215.82万股计算; 2、1996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均按评估前的会计资料计算;1997年年中为组建本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确认结果进行调帐,销售成本、净利润、年末净资产等的计算会受到资产评估调帐的影响, 相应地, 1997、1998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特别是每股税后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也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十、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的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备置于规定场所供投资者公众查阅。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时, 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 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十一、重要事项揭示 (一) 自本公司股票发行至今,并未发生对本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同时亦无可预见的将对本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二)根据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所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1999年6月16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61号文《上市通知书》; 3、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69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4、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7、众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本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9、公司章程; 10、其他备查文件。 十三、咨询机构 1、发行人: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5号 联 系 人: 张洪生 买宏君 电 话:022-23132417,022-23132416 传 真:022-23132414 2、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联 系 人: 王保平 王广学 丁晓峰 崔洪军 电 话:021-63043413,63058003 传 真:021-63057736 上市推荐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 电 话: 022-27237252 传 真: 022-27225860 联 系 人:邓慧超 鲍际刚 姚颐 3、股票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0755-2083333转存管登记部 传 真:0755-2083859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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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 注释 1998.12.31 1997.12.31 199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011 91125 60004 应收票据 15100 41986 59962 应收帐款 1515819 1071993 983384 预付帐款 208518 260254 28908 其他应收款 20679 40319 6519 待摊费用 10976 13220 2133 存货 918145 763590 804700 流动资产合计 2748248 2282487 194561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46234 46234 29369 长期债权投资 2379 1212 1199 长期投资合计 48613 47446 3056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3463070 3361711 2455226 减:累计折旧 1102871 839943 366675 固定资产净值 2360199 2521768 2088551 工程物资 2063335 1919 在建工程 53618 157714 101555 固定资产合计 2451880 2679817 219202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283312 289144 35344 开办费 3610 4649 0 长期待摊费用 163206 203514 3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97307 35380 资产总计 5662869 5507057 4203583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66390 952000 952000 应付帐款 984139 1005498 666210 应交税金 77649 41146 20662 其他应付款 281273 202535 446720 预提费用 9064 20913 3142 应付福利费 7663 8394 31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00460 6160 228660 其他应交款 12015 2297 4604 流动负债合计 2538653 2238943 232511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407836 1611167 1418796 其他长期负债 913 1793 1375 长期负债合计 1408749 1612960 1240171 负债合计 3947402 3851903 3745286 股东权益 股本 1232158 1232158 458297 资本公积 410720 410720 盈余公积 72589 12276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1715467 1655154 45829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662869 5507057 4203583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编制单位: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注释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5688773 5796125 4903528 减:主营业务成本 4356380 4284111 346069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14539 203714 173245 二、主营业务利润 1117854 1308300 1269591 加:其他业务利润 4132 55185 6070 减:销售费用 1161 6492 8552 管理费用 222901 275167 199911 财务费用 230426 300387 314778 三、营业利润 667498 781439 752420 加:投资收益 1203 769 31 营业外收入 13 364 1818 补贴收入 14222 减:营业外支出 472 1241 3649 四、利润总额 668242 781331 764842 减:所得税 266159 281128 251906 五、净利润 402083 500203 512936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1998年1月至12月 编制单位: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3892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510 现金流入小计 63574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10687)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10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9316)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款 (237800) 支付的所得税款 (269314)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0470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6) 现金流出小计 (58065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8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91882 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1523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85 现金流入小计 935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06290)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352) 现金流出小计 (1076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75990 现金流入小计 17599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4211)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310649) 偿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230042) 现金流出小计 (7449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912)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114) 附注: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402083 加:固定资产折旧 264000 无形资产摊销及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627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324 利息费用和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230042 利息收入 (1523) 存货的增加 (1545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433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91020 增值税增加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85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59011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91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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