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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996-06-28 06:30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江西省登记注册)
    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推荐人: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1996年6月28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64180000股    可流通股份:25000000股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公告日期:1996年6月26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名词之含义应由以下释义规范:
    董事会 指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发行人 指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指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指  宜春工程机械(集团)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 指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之主承销商,
           即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指  本公司本次股票上市之推荐人,即
           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绪言
    本公司于1993年12月28日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以[1993]13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5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69号文和证监发审字[1996]70号文批准,本公司已成功地向社会增资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0万股。经本公司1995年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70号《上市通知书》,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增资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2400万股和占额度上市的原内部职工股100万股将于1996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份为6418万股,可流通股份为2500万股,股票简称为“宜春工程”,股票编码为“0403”,交易单位为“股”。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而编制,旨在说明本公司股票上市之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
    本公司于1996年6月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江西日报》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六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敬请社会公众查阅招股说明书概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确信本公告书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任何误导和虚假成分,并愿就本公告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chun Engineering  Machinery,Inc
    2.公司法定地址:中国江西省宜春市环城西路1号
    邮政编码:336000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惕安
    4.公司其他情况:
    (1)经营范围:
    主营:生产、销售装载机⒛
    兼营:装载机配件。
    (2)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6418万元。
    (3)在册职工人数:截止1996年5月31日,本公司现有职工2285人其中:生产人员1406人(含中高级技工488人)⒛销售人员126人⒛财务人员17人⒛技术人员416人⒛行政人员141人⒛其他人员179人。本公司拥有高级职称者29人⒛中级职称者135人。
    (4)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的发起人原江西宜春工程机械厂属国有企业,建厂于1969年。1989年被批准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2年6月,经江西省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以赣体改[1991]69号文批准,与宜春风动工具厂、长青机械厂和宜春工程机械研究所组建宜春工程机械(集团)公司。江西宜春工程机械厂成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1992年7月,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等部委批准为大型二档企业。
    1993年12月,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以赣股[1993]13号文批准以江西宜春工程机械厂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宜春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集团公司持有并行使本公司的国家股股权。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还包括宜春风动工具厂和长青机械厂。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上述两厂均保留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产品及业务上与本公司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不存在与本公司在产品及业务上的关联关系。
    (5)公司主要产品及生产、销售能力:
    本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轮式装载机以及其他变型配套产品。工程机械是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林业、城市建设和国防建设工程机械化施工的重要技术装备。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工程机械的发展,视其为战略产品。
    本公司主要技术从美国卡特彼勒公司引进,工艺技术具有八十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
    本公司目前已具备年生产制造ZL20、ZL30A、ZL30C、CY—ZL40E、ZL50、ZL60系列装载机1500台的生产能力。产品销往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市场占有率近10%,并出口到十八个国家和地区,进入国际市场。

    四、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1.1996年社会公众股股票发行
    (1)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
    (2)申购时间:1996年6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3)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中国境内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发行价格:3.78元/股(每股面值1.00元)
    (6)发行数量:2400万股
    (7)发行结果:本次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发行总市值为90720000元,有效申购总户数为1317384户,全部有效申购款为5009225760元,超额认购倍数为55.2163倍,配售比例为1.82179%,新增股东24000人。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增资公开发行的24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款在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全部进入本公司帐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
    2.股本结构:
    截止于1996年6月17日,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股权种类   股数(万股)  占总股数(%)
国家股    3018.00    47.02
法人股     900.00    14.02
社会公众股  2500.00    38.96
其中:内部职工股 100.00    1.56
合 计     6418.00   100.00

    注:本公司原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100万股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上市审核批准,将占额度随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股票一同上市。

    五、股东持股情况
    1.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宜春地区国资局       30180000   47.02
(2) 宜春工程机械劳动服务公司  3992700   6.22
(3) 宜春工程机械油箱厂      585000   0.91
(4) 宜春工程机械配件厂      583600   0.91
(5) 分宜驱动桥厂         535000   0.83
(6) 福州铁路工程公司第二工程段  455000   0.71
(7) 宜春齿轮厂          320000   0.50
(8) 宜春工程机械附件厂      258700   0.40
(9) 宜春地区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250000   0.39
(10) 江西省证券公司       200000   0.31

    2.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职 务       姓名   持股数(股)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惕安   400
董事         王春林   400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唐焕生   800
董事、副总经理    何冬林   600
董事、副总经理    王命权   400
董事、副总经理    于鹿江   800
董事、工会主席    李员生   600
监事会主席      张齐连    0
监事         谭新民   600
监事         邹华生   400
监事        夏侯国信   400
监事         梁国栋   500
副总经理       敖 锋    400
副总经理       李宝林   400
总经理助理      章琪南   400
总经理助理      向建春   600
董事会秘书长     彭 松    400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李惕安先生,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42岁,经济师,大专文化程
度。曾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厂长、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
    王春林先生,董事,55岁,高级经济师,大专文化程度。从事企业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三十多年,曾获省政府授予的“省级企业管理能手⒔称号。
    唐焕生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42岁,经济师,大专文化程度。多
次获得地、市“优秀管理工作者⒔称号。
    何冬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39岁,经济师,大专文化程度。
    王命权先生,董事、副总经理,53岁,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多年来从事技术研究和产品设计工作,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于鹿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45岁,政工师,大专文化。
    李员生先生,董事、工会主席,43岁,助理政工师,初中文化程度。
    2.监事
    张齐连先生,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48岁,大专文化程度。
    谭新民先生,监事、纪委书记,43岁,政工师,大专文化程度。
    邹华生先生,监事,47岁,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夏侯国信先生,监事,43岁,工程师,大专文化程度。
    梁国栋先生,监事,党委宣传部部长,43岁,政工师,大专文化程度。
    3.高级管理人员
    敖锋先生,副总经理,49岁,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李宝林先生,副总经理,47岁,工程师,大专文化程度。
    章琪南先生,总经理助理,55岁,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向建春先生,总经理助理,55岁,经济师,大专文化程度。
    彭松先生,董事会秘书长兼证券部部长,31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
程师。

    七、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本会计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31446.22  137057.49  146534.23
长期投资   264.20   264.20   547.01
固定资产  64995.22  54223.93  43871.85
递延资产  2722.00   ———   ———
资产合计  199427.64  191545.63  190953.09
流动负债  96447.73  104348.14  112715.80
长期负债  38625.00  29660.00  21935.88
负债合计  135072.73  134008.14  134651.67
股东权益  64354.91  57537.49  56301.42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1890.91  133434.79  200301.46
主营业务利润 13895.48  11656.64  22534.30
营业利润   12697.88  12541.35  22951.03
利润总额   12501.65  11998.20  21801.89
税后利润    8356.06   8037.99  15596.89
    2.盈利预测
    本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盈利预
测如下:

           1996年
税后利润(万元)  1689
每股盈利(元)   0.26
市盈率(倍)    14.54

    注:1.1996年度采用全面摊薄法,以发行后总股本6418万股计算.
    2.发行价以每股3.78元计。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字[1996]75号文《关于给予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优惠的函》批准,同意本发行人的所得税先按33%计征,由地方部门返还18%,实际税率为15%。按所得税率15
%计算。
    3.主要财务指标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资产负债率   67.73%    69.96%    70.52%
流动比率    1.362    1.313     1.300
速动比率     0.37     0.17     0.16
应收帐款周转率 709.32%  1221.66%    3475.84%
存货周转率  116.52%    93.40%    170.66%
净资产利润率  19.43%    20.85%    38.72%
净资产收益率  12.98%    13.97%    27.70%
每股税后利润(元) 0.21    0.20      0.39
每股净资产(元/股) 1.60    1.43      1.40

    八、董事会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国家与深圳市有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特向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大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通告社会公众。
    3.及时、准确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九、特别事项说明
    1.本公司本次获得股票发行额度2500万股,其中向社会增资公开发
行股票2400万股,本公司原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100万股按国家有关规
定经上市审核批准,将随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股票一同上市。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为710
2647.52元,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1995年度利润暂不分配,与1996年度利润合并分配,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上述决议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咨询机构
    1.本公司已委托彭松先生、李木顺先生为授权代表,负责本公司股份事务管理及咨询,投资者对本公告书有任何疑问,可向本公司授权代表咨询。
    本公司有关备查文件查阅地点⒛江西省宜春市环城西路1号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95)222601×434
    传真:(0795)228407
    2.上市推荐人
    名称: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电话:(021)58788093⒛传真:(021)58782757
    邮编:200120
    联系人:洪梁、潘云松、蔡建华
    名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C座十九层
    电话:(0791)6799334、(0755)2175560
    传真:(0791)6261361、(0755)2296128
    邮编:330003
    联系人:吴坚、谢丽
    3.会计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成守文
    地址:上海高安路18弄20号
    电话:(021)64375544⒛传真:(021)6433140
    邮编:20003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卢金涛、朱建弟
    4.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朱玉栓
    地址:北京市南礼士路21号核工之家648房
    电话:(010)8573796⒛传真:(010)8573559
    邮编:100045
    经办律师:朱玉栓、唐金龙、苌宏亮
    5票登记机构:
    名称: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领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 传真:(0755)5571127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3.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4.《上市推荐协议书》
    5.上市推荐书
    6.其他相关文件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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