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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上市推荐人: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 云南省证券公司 上市日期:1994年2月2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120000000元 可流通股:3000万股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云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一、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起人:指昆明百货大楼 本公司:指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1元之普通股份 昆百股票:指本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指人民币元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绪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83号复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公司已成功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经本公司199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1994)第3号>,本公司股票将于1994年2月2日(星期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份12000万股,全部为A股,可流通股份3000万股,本公司股票简称“昆百大A”,股票编码“0560”,每100股为一标准交易手。 本公告书依据>、>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为本公司股樯公开上市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资料。 本公司于1993年12月1日在>和>刊登招股说明书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敬请社会公众查阅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确信本公告书末遗漏任何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任何误导和虚假成分,并愿就本公告书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
三、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 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邮政编码650021 3、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新元 4、公司其他情况: (1)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电器及通讯设备、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珠宝玉器、音像制品、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货运等。 (2)本公司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2亿元,注册登记号为21657550-81/4,税务登记证号为5301B520200017。 (3)截止1993年底,本公司共有在册职工2060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员164人,占总人数的8%。 (4)本公司共有昆明百大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昆明华侨友谊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和昆明友谊商店五家全资子公司。 (5)本公司现在经营性土地10915.48平方米,经营性用房26480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零售及仓储。1993年7月31日本公司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资产净值为8575093元,经营性用房资产净值为9884455元。本公司无非经营性资产。
四、股票发行及股本结构 1、股票发行 1992年8月25日,经昆明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昆体改(1992)33号文件批准,昆明百货大楼作为独立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本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昆明百货大楼以经评估、界定和确认的资产净值5036.20万元折成5036.2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分行以昆银复(1992)60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进行定向募集。1992年8月30日,本公司发布>,向向募集3963.8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1元,发行时间为1992年8月30日至11月30日。1992年11月21日,本公司定向募集股金全部到位,并经昆明会计师事务所以昆会师字(1992)第092号>验证。 1993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的昆百股票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方式,发行时间为1993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发行价格每股3.96元。1993年12月25日,经云南会计师事务所云会师验字(1993)第2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众股款全部到位,本次发行顺利完成。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共有股东4411名,其中个人股股东4396名。 2、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总股本 120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3226.19万股 占总股本26.88% 法人股 3973.81万股 占总股本33.12% 社会公众股(含内部职工股1800万股) 4800万股 占总股本40%
五、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单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昆明百货大楼 3226.19 26.88 昆明市县乡企业开发公司 1111.18 9.26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5.83 昆明三联百货经营部 522.63 4.36 昆明继达工贸公司 400.00 4.33 昆明卷烟厂 300.00 2.50 深圳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2.08 昆明-商边贸有限责任总公司 200.00 1.67 珠海英君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200.00 1.67 云南民航经营开发公司 80.00 0.67 合计 6990.00 58.25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职务 姓名 持股数(股) 董事长 吴新元 7800 总经理 龚存义 7800 副总经理 董家荣 7800 董事 杨惠秋 7800 总经济师 雷晓明 0 董事 陈传柏 0 董事 杨树森 7800 董事 汪晓红 7800 董事 刘家福 7800 董事会秘书 司马芸 7800 总会计师 李少青 7800 监事会主席 何 统 监事 陈明珠 7800 监事 赵艳芳 7800 监事 王昆杰 7800 监事 赵汝梅 7800
六、股东大会决议 1993年5月18日,本公司于昆明市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到会股东120名,代表8625.9万股,占总股份9000万股的95.84%。会议通过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和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七、主要财务指标 (1)经营业绩 经云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有关期间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千元
1993年1月-7月 1992年度 1991年度 1990年度 一、营业收入 239577.14 315407.23 209800.55 161685.82 二、营业利润 16944.04 12750.08 10898.68 7223.76 三、利润总额 17144.32 12789.60 10806.37 7239.85 四、税后利润 14585.96 7628.56 6315.95 2000.85 (2)经调整之资产净值 以下为根据本公司1993年7月31日经审计之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并根据新股发行后情况作出调整之资产净值: 发行前资产净值:10506.21万元 本次发行新股之净收益:11400万元 发行后经调整的资产净值:21906.21万元 发行后总股数:12000万股 发行后每股资产净值:1.83元 (3)盈利预测 在对本公司年处一般经济条件、营业环境、市场情况和本公司经营条件、财务状况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按本公司正常发展速度,根据本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本公司预计199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3200万元,按15%的所得税率计算,税后利润为2720万元,每股税后利润为0.223元,每股盈利为0.30元。根据截止1994年1月7日国家公布的税收法规、政策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本公司在原有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做了相应调整,预计199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按33%所得税率计算,税后利润为3350万元,每股税后利润和每股盈利为0.28元。 以上盈利预测已经云南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4)三年财务分析资料 以下资料根据云南会计师事务所(1993)云会师字第2号>编制:
财务指标 1990.1.1-12.31 1991.1.1-12.31 1992.1.1-12.31 1993.1.1-07.31 资产负债比率 69.04% 65.62% 30.13% 47.42% 流动比率 1.14 1.17 1.71 1.19 速动比率 0.12 0.25 0.87 0.83 应收帐款周转率 64.12 174.47 136.20 50.99 存货周转率 4.12 5.67 8.75 6.20 固定资产周转率 18.65 23.67 21.19 14.17 资产报酬率 15.27% 22.61% 14.40% 10.36% 资本报酬率 13.63% 40.43% 14.25% 14.92% 纯利率 1.24% 3.01% 2.42% 6.09%
八、董事会承诺 根据>、>和>及国家与深圳市有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特向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大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5、不利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九、咨询机构 1、本公司已授权汪稚晔、匡平为本公司代表,处理有关本公司股份事务,股东可于正常办公时间来本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上市推荐人处索阅有关本公司资料。 本公司咨询电话:(0871)3169971 传真:(0871)3136449 2、上市推荐人: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 地址:深圳振华路深纺大厦C座一楼 法人代表:万建华 项目负责人:于向东 联系电话:(0755)3362974 3321052 云南省证券公司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13号 法人代表:陆海莺 联系人:管文俊 联系电话:(0871)3149155 3、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昆明市吴井路161号 注册会计师:王宗骏 杨苍 杨勇 电话:(0871)3140132 4、律师事务所: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明翠湖宾馆一楼102、105房 执行律师:郭靖宇 段建新 汤建新 电话:(0871)5157870
十、备查文件 1、上市通知收 2、云南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3、本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4、上市协议 5、招股说明书
十一、附录 根据新税调整后的1994年盈利预测报告。 关于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盈利预测的审阅函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对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会计年度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及预测计算方法(贵公司董事会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进行审阅。 我们认为,根据截止1994年1月7日已公布的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就会计原则及预测的计算方法而言,上述盈利预测是参照贵公司1992年度和1993年1-7月份的经营业绩,按照贵公司所确定的各项假设而适当编制的,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与贵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原则相一致。未发现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相悖之处。本函对由于1994年1月7日以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对贵公司盈利预测所产生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 附件:1、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4年盈利预测的决定 2、1994年度盈利预测表 3、1994年度盈利预测说明
云南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 苍 地址:昆明市吴井路16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宗俊 业务助理 严 静 1994年1月8日
附件1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4年盈利预测的决定 本公司股票发行前已就1993年和1994年的综合盈利作了预测,但随着国家1994年新税制的贯彻执行,公司根据原来的预测,结合1993年的实际,参照截至国家出台新税制的实施细则规定,按以下假设的条件进行编制: 1、本公司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所在行业形势无重大波动; 3、1994年1月7日后的利率、税率、汇率等均为正常波动,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影响。 附件2 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表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减:营业成本 41500 销售费用 242 管理费用 2145 财务费用 470 进货费用 4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 营业利润 4903 加:营业外收入 140 减:营业外支出 43 利润总额 5000 应交所得税33% 1650 税后利润 3350 附件3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盈利预测说明 1、营业总收入:根据19934上度实际可完成4.7亿元,预计1994年可完成5亿元(按新税制的销售口径,此销售已扣除增值税额)。 2、营业成本:1993年实际毛利率为18%,按新税帛后,因销售不含增值税,预计1994年毛利率为17%左右。 3、综合费用:1993年实际费用率7%,按固定费用的绝对额预计1994年费用率为6.08%。 4、营业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因实行增值税,在价外核算,此部分税金系公司所属的房地产公司、装饰公司及储运公司等实行营业税公司的预测营业税数及附加。 5、营业利润:1993年度营业利润为7%,1994年度营业利润为8.9%。 6、营业外收入:均为劳务性的其他附营业务收入。 7、应交所得税:根据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的33%计算。_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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