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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1992-03-27 06:40   

        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提要
    总股本:13,866.90万股;
    1991年税后利润:6,874.01万元;
    其中8一12月税后利润:3,220.22万元;
    1992年预测税后利润:7,650.00万元;
    1991年8一12月份每股盈利:0.232元;
    1991年8一12月每股红利:0.232元;
    1992年全年预测每股盈利:0.551元;
    1992年全年预测每股红利:0.276元;
    每股净资产(截止1991年12月31日):2.11元;
    挂牌交易日期:1992年3月27日(星期五)。
    —、释义
    本公司:指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股票:指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包括人民币特种股)
    法人股:指本公司发起股东由净资产折股而成的普通股股票
    社会公众股:指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内部职工股:指向本公司在册职工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B股):指以人民币标定面值,且按国家有关规定折算成外币,专供境外机构和公众以外币进行买卖之普通股股票
    证券商:指本次承销本公司股票的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和渣打(亚洲)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国际证券投资基金部
    招股说明书:指本公司为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而于1991年12月17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
    元:在本文末注明情况下,均指人民币元。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
    二、序言
    康佳股票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所字(1992)第31号文〕审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入银复字(1992)28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告书依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为本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各项资料。
    本公司于1991年12月17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招股说明书迄今不足六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本文不再赘述,敬请社会公众查阅招股说明书。
    三、股票发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入银复(1991)102文号和(1992)016号文分别批准,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普通股新股4,015方股,其中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650万股,向内部职工发行365万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B股1,000万股。
    康佳股票每股面额1元,每500股为一标准手。本次发售新股售价为3.90元人民币,人民币特种脸票售价折合港币5.50元(含0.3港元佣金及杂费)。
    社会公众股采取集中抽签方式发售。1991年11月23日在深圳市公开抽签,确定康佳股票的认购申请表中签号码。12月24日至1992年1月8日,中签者到证券商指定的收款银行缴纳1股款,截止1992年3月18日,社会公众股全部股款10,335.00万元整已进入本公司帐户。
    人民币特种股实行专业配售。1991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渣打(亚洲)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国际证券投资基金部签署了《康佳B胶包销协议书》。1992年1月9日,本公司举行了“康佳B股情况介绍会”,全部发行净收入5,200万港元已进入本公司帐户。本分司发行B股的详情请查阅本公司于1992年2月2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的《发行B股事项公开说明书》。
    内部职工股只能售与本公司在册职工。经公司筹委会批准,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认可,365万股内部职工股依以职务(岗位)和厂龄为参照系数而制定的分配办法而进行分配认购。截止1992年1月30日,内部职工股股款1,423.50万元,已全部进入本公司帐户。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分配认购结果已在公司范围内张榜公布,由于分配较为平均合理,公司职工表示满意。
    康佳股票发行起止时间为1991年12月17日至1992年3月18日。本公司实收股本13,886.90万元(其中净资产折股9,871.90万元),共有股东14,733名,其中八股股东14,664名,B股股东69名。
    此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  东         股 数   比例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5,034.67万股 36.26%
港华集团有限公司(百慕达注册B股) 4,837,23万股 34.83%
境内社会公众           2,650.00万股 19.08%
内部职工              365.00万股 2.63%
境外投资者(B股)         1,000.00万股 7.20%
合计              13,886.90万股  100%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5,034,67 36.26%
港华集团有限公司        4,837.23 34.83%
由证券商认购之余股        136.00 0.98%
奔达有限公司           100.00 0.72%
柏群实业有限公司         75.00 0.54%
年德实业有限公司         75.00 0.54%
恒尔发展有限公司         75.00 0.54%
财裕实业有限公司         75.00 0.54%
亚洲B股发展基金          50.00 0.36%
巴克莱亚洲基金          50.00 0.36%
    以上股东总持股数为10,507.90万股,占总股本的75.67%。其中前两家为本公司发起股东,总持股9,871.90万股,占总股份的71.09%。第三大股东为认购本公司新股余额的A股包销商,该股款系暂由证券商垫付。其余七家均为B股股东系境外投资者,均在香港注册。
    五、公司创立大会
    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2年3月6日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516人,代表股份74,24%。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议程:
    关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及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成立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1991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红利分配建议及1992年财务预算方案;《关于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决议》;《关于申请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上市的决议》等。以上议程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员公证生效。
    大会决定本期不派发1991年8-12月份的红利,滚存到1992年中期或末期与当期红利一并派发。
    大会同意将原属公司内部独立核算的技术开发中心、模具厂、注塑厂、音响厂、电视机厂、通讯产品厂从集团公司分立出来,成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子公司,集团公司进行重组,以提高效率、效能、效益。
    大会选举出钟云天、林中翘、李志权、罗益洪、王道源、陈伟荣、邓妙添七位先生为公司董事局董事,董事局推举钟云天先生为主席,林中翘先生为副主席。董事局秘书为肖风先生。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任命李志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大会选举出王谦宇、蔡高胜、陈祖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推举王谦宇先生为监事长。
    六、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本公司基本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系统介绍,现就高层管理人员情况进一步披露如下:
    董事局:
    董事局成员钟云天、林中翘、李志权、罗益洪、王道源、邓妙添六位先生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介绍。现继续介绍:
    陈伟荣:男,31岁,1982年毕业于华南工学院,同年到康佳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第一生产厂厂长,1989年选派赴日本东京大学留学两年,1990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主管采购供应、物料和生产管理工作。
    监事会:
  王谦宇:男,62岁,研究生毕业。曾在湖南师范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任职,1985年起先后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廖承志文集传集办公室主任,现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蔡高胜:男,51岁,大学文化。曾任教于广州华侨补习学校、英德华侨农场等单位,1981年调入康佳公司,先后任职于行政后勤、物料、劳资等部门,现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祖荫:男,65岁,曾在高州、信宜、阳江、韶关等多家华侨农场从事财会工作,1980年调入康佳公司,历任会计、财务部经理,1988年调华侨城建设指挥部任职审计,现退休在家。
    总经理室:
    总经理室成员李志权、罗益洪、陈伟荣、邓妙添、温官业、潘康成、李福光七位先生及财务总监马水锡先生的简介,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为公司筹委会成员予以披露,此处不再赘述。
    公司最新产生的董事局、监事会和总经理室成员,平均年龄49岁,均具有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丰富经验和技能。
    董事局、监事会、总经理室成员持股情况如下:
钟云天主席     6000股
林中翘副主席    8500股
李志权董事总经理  8500股
罗益洪董事副总经理 8500股
王道源董事     8500股
陈伟荣董事副总经理 7500股
邓妙添董事副总经理 8500股
王谦宇监事长     0股
蔡高胜监事     7500股
陈祖荫监事      0股
温官业副总经理   7500股
潘康成副总经理   7500股
李福光副总经理   8500股
马永锡财务总监   7000股
    以上成员共持股94,000股,占总股份的0.068%
    七、主要经济指标
    本公司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之1991年度财务报告详见1992年3月13日《深圳特区报》。
    1、截止199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产品总产量:1,299,226台,比上年同期增长8.55%
    营业额:10.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8%
    利润:7,638.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17%
    外汇总收入:1.5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9%
    资金利润率:42.8%,比上年同期增长51.8%
    销售利润率:6.9%,比上年同期增长78.8%
    2、1991年8-12月份红利分配方案:
    1991年度本公司税后利润6,874.01万元,其中1~7月份税后利润3,644,63万元,由老股东按投资比例分红;8~l2月份税后利润3,220.22万元,按B股发行后总股本13,886.90万股计算,每股盈利0.232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每股可派发红利0.116元,鉴于新股发行刚刚结束,本次红利滚存到1992年中期或末期与当期红利一并派发。
    3、盈利及股息预测:
    根据本公司溢利预测的基准假设,岩无不可预测的事件发行,董事局预测1992年税后利润为7,650万元,每股溢利将达0.551元,届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主管机关对本分司分红派息方案不作任何修改,本公司预计可获当期红利每股0.276元。
    累计滚存的1991年8一12月份每股红利0.116元,届时将可派发每股红利0.392元。
    4、经调整之资产净值:
    以下资产净值是根据本公司截止1991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资产净值而编制,并经作如下调整:
    截至1991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136,177,334.40元;
    新增4,015万股股金(未经验资):156,585,000.00元;
    经调整之资产净值:292,762,334,40元;
    每股净资产:2.11元。
    5、备考之近三年财务分析资料:
      项目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财务结构               
资产负债比率    0.656 0.678 0.676
自有资金比率    0.344 0.322 0.324
偿还能力               
流动比率      1.231 1.229 1.042
速动比率      0.360 0.818 0.436
经营能力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22.752 26.199 18.340
应收帐款收现天数  16.043 13.932 19.902
存货周转率(次)    6.0  10.6  7.8
固定资产周转(次)   14.9 26.86 14.40
获利能力               
资产报酬率(%)     9.5  15.1  19.1
资本报酬率(%)    24.6  41.3  69.4
纯利率(%)       3.6  3.5  6.3
    6、备考之最近三年外汇来源资料:单位:港币.万元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出口创汇   41,212.25 83,203.77 84,375.88
内销创汇   7,385.45 29,589.36 39,259.74
年底外汇存款  538.97 12,458.37 1,910.84
    八、本公司董事局就康佳股票挂牌交易对社会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之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必予以准确和及时的公告。
    2、董事局、监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如有变动,并前述成员持公司股份数量如有变化时,必及时通报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适时在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3、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必予适当披露。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抵制不正之风。
    5、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T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6、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7、本公司章程仅对发起股东股份转让有所限制,明确规定该类股份转让须提交董事局讨,论同意,并且非转让方的发起股东有优先认购权。除此之外,对其他股东无任何特殊要求。
    8、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及任何担保、抵押业务。
    九、本公司巳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合同,本公司股票定于3月27日(星期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公司董事局委任肖风先生、金劲松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专司股证及公共关系事务。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本公司授权代表,咨询电话:600869-2122、601139
    本公司办公地址:深圳特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办公时间:7:30-11:30(上午)
         1:30- 5:30(下午)

                  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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